呦,这是从哪儿搞来的兔子?”
“嘿,甭提了。”王永志乐呵呵的一边转动穿著兔子的树枝,一边笑著说:“我这边刚扎好帐篷,就听见那边有动静,我拿手电照了一下,结果这傢伙就被手电光给定住了。”
高德明白王永志所说的“被手电光定住”是什么意思。
晚上活动的野兔子,一旦被比较强烈的灯光笼罩住,它就看不到灯光之外的情况,所以就不敢跑,而是呆立在原地。
就像是被灯光定住一样。
这种事高德虽然从来没见过,但他小时候没少听他爹讲。
他爹高启安当年大专毕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,才二十一岁,那时候我国还没有开始全面禁枪。
那时候虽然已经进入到九十年代了,可肉这种东西也不是老百姓隨意就能吃到的。
那时候城里人,尤其是那些工厂里面的工人,一到周末就会出去打“猫”去。
这个猫指的可不是现在家养的那种没事就卖萌的猫,而是在天衢话中特指“野兔子”。
野兔子肉又干又柴,没啥油水,想要做出滋味来,得需要重油重佐料。所以在那个时候,野兔子对於农家人来讲不是什么稀罕东西。
毕竟九十年代初期的农家人生活还是比较困苦的,绝大部分人捨不得用重油重佐料来作兔子吃。
反倒是城里人相对条件要好点,佐料、油什么的反而要多一些。
所以那时候天衢市的几个大厂子,比如说棉纺厂、化肥厂、工具机厂等,一到周日休班的时候,一帮工友就组团骑著二八大槓,带著自己造的土枪,牵著自驾养的细狗,到周边农村的农田中打兔子。
当时老高同志有一个同学小时候就喜欢跟著家里的长辈出去打兔子,所以老高同志参加工作没多久,受他这位同学的影响,也喜欢上了打兔子。
那时候我国还没有全面禁枪,所以当时老高还通过他那位同学,花了二百多块钱从他同学父亲的手里买了一把土枪。
那把枪是他同学的父亲自己做的,打铁沙的那种土枪。
结果用枪打了两年兔子,我国开始全面禁枪,那把枪就被收了上去。
枪都被收上去了,可这帮人偏偏还又喜欢打兔子,那该咋办?
要不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。
没枪就不能打兔子了?
大错特错。
那些喜欢打兔子的人表示,没枪了,我还可以结网!
没错,那些人就用网来抓兔子。
比如当时老高通过打兔子结识了五六个关係不错的朋友,现在枪被收了咋办?
简单,每人准备个十几二十来米的网。
就是那种大约一米高,用细绳编的、网眼比桔子稍微大点的网。
出去打兔子的时候,各家带上各家的网,到了地头后,把这些网连起来,然后找一个比较合適的地方把网绑在树上,这样就能架起一道长约百米的网。
留下两个人看网,剩下的人牵著狗拿著棍子开始从另外一边“趟兔子”。
就是人拉开距离,在农田里一边製造噪音一边向架网的方向走。
这样一旦农田里有隱藏的兔子,就会因为受惊而跑出来。
而兔子一旦受惊逃跑,往往会衝著一个方向跑。后面有人和狗驱赶,所以兔子只能往前跑,也就是架网的方向。
一旦兔子跑到网前,必然会一头撞进架好的网中。而大小適中的网眼,就会直接网住兔子的脑袋,让兔子挣脱不出来。
这时候就轮到看网的人出场了。
兔子一旦被网眼网住,基本上都逃脱不掉。看网的人只需要走过去抓住兔子,然后往兔子脑袋上敲一下,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就蹬腿了。
最终会变成餐桌上的一道菜……
不过这种下网逮兔子需要好几个人配合,如果你自己想抓兔子,人又不够怎么办?
简单,还有一种抓兔子的方法,那就是晚上抓兔子。
晚上骑著摩托车或者拿一个手电筒骑自行车沿著农田的机耕道行驶。
一旦兔子受惊逃跑,只要跑进被车灯或者手电筒照射的地方,兔子就会呆立不动。
因为夜间视野非常不好,兔子一旦被灯光照住,它就看不到灯光之外的情况,兔子就不敢跑了。
这时候你只需要提著棍子走过去,给呆立不动的兔子脑袋来上一棍子,一只兔子就到手了。
用这种方法逮兔子,一个人就行。
不过这种抓兔子的方法是要看运气的。
有时候你开车跑一晚上都不见得能碰到一只兔子。
就算惊起兔子了,兔子也不见得就能跑进灯光照射的范围內。
所以,这种抓兔子的方式很看脸的。
长得丑的,就不要用这种方式抓兔子了,还是在家睡觉比较好。
当年老高同志晚上没少用这种方法出去逮兔子,只不过没逮住几只兔子。
用高德他妈李桂芝的话来讲,“就你那张长得能让钟馗都害怕的脸,兔子见了早早就嚇跑了……”
不过王永志今天显然脸很大,而且那个傻兔子也是真的傻,就这么傻愣愣的被王永志给逮住了。
看著那只明显就是刚开始烤的兔子,高德也乐了,“三哥,赶明儿回到县城,你赶紧去买彩票吧。嘖嘖,就你这运气的,要是不中个五百万,都对不起这只兔子。”
“哈哈,买,明天就买!”很显然,这只傻兔子也把王永志乐得不轻。
高德看了看还没有支起来的帐篷,又看了看那圈刚清理好、用来点篝火的地面,就知道这大半个小时內,王永志光忙活这只兔子了。
於是他也没閒著,开始收拾起帐篷来。
像他们这种常年在荒山野岭中转悠的地勘人员,支帐篷是最基本的技能。
哪怕高德上班才三个月,可这项技能也练的相当熟练了。
本来二人是带了自热米饭的,可如今有了这只兔子,米饭什么的就先往后放放吧。
这边高德三下五除二的把两个帐篷支好,那边就传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香味。
高德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把可携式摺叠工兵铲,打开之后,把之前王永志因为点燃篝火而清理出来的那片地,又向外清理了一大片。
这里是山区,林木茂密,是严禁菸火的。
放火烧山,牢底坐穿!
可他俩在这深山老林中又不得不点燃篝火,所以防火带一定要做的大一些。
做好了防火带后,高德又开始挖坑。
之前王永志扒下来的兔子皮还有宰兔子时的兔子內臟,都被他堆在了一边。
这里是山区,虽说没有什么猛兽,可这种带血腥味的东西堆在一起终归是不好。
他很快就挖出了一个三十来厘米深的坑,然后用工兵铲把那些內臟什么的全都铲进了坑里,又用土掩埋。
做完这一切后,他才一屁股坐在了篝火前。
五月份的秦岭,晚上的温度比较低,有这么一堆篝火烤著,那是相当的舒服。
“怎么?一会要不要喝点?”王永志一边转动穿著兔子的树枝一边问
“喝点?”高德咧嘴笑了笑,“喝点就喝点。这么好的餚,要是不整点,有点对不起你这手艺了。”
“我包里有瓶西凤,一会咱俩撅了它。”
“行!”
第十四章 野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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