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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堂吉訶德?骂得就是堂吉訶德

    “杂闻没人看吗?”
    林恩纳闷了,以他混跡网际网路多年的经歷来看,越是底层文学,市场越广泛才对。
    莫非这个世界的文学素养极高,非名著水准都没有市场的那种?
    可看米莲的表现,也不像啊。
    一本《龙族》都能让她急得心痒难耐,恨不得天天蹲在自己旁边催更。
    那是什么原因呢?
    是因为这里骑士文化盛行,所以对骑士文学里的胡编乱造嗤之以鼻?
    还是他们信仰骑士文化,所以不屑於阅读这种遵从市场的通俗文学?
    不对,米莲说的是烂大街,说明这里有市场,但恰恰因为市场太饱满,所以才烂大街。
    就像是人人都追捧热点,所以千篇一律的文章和视频下,反而会感到乏味。
    市场太饱满,骑士小说太多,写不出新意,所以才烂大街。
    林恩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。
    他原本的策略,是在儘可能融合这个时代背景的情况下,就这本世界名著写成下沉市场的通俗小说。
    没错。
    他的本意是將堂吉訶德,写成典型的龙傲天人设,就像是某西红柿小说里的那种,主打一个简单,粗暴,纯粹的爽。
    原因有两点。
    一是林恩有自知之明,他目前的文笔不足以支撑还原几十万字的经典文学,他没有记忆麵包,压根就记不清里面的用词考究。
    二:好作品是需要时间发酵的,林恩最缺的就是时间。
    目前他还能靠艾琳娜和伊索尔德狐假虎威,但等到了卡伦迪亚王国,里面大人物扎堆,他们为此能保护得了自己。
    所以,他需要儘快获得文气值,哪怕创作一部爽文也在所不惜。
    只有节奏衝突爆炸的爽文,才能保证他最快速度的打穿下沉市场。
    但经米莲这一提醒,林恩才意识到,文学是需要和时代背景相融的。
    那这个时代的背景是什么?
    是冒险,是种族战爭,是魔法与炼金术的瑰丽壮阔,是贵族与勇者的浪漫主义。
    在这里,从不缺乏骑士精神,更不缺乏一本好的骑士冒险小说。
    爽文?
    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穷苦作者,为了生计创造一些符合底层人民需求的龙傲天小说吗?
    別忘了那些街头乞討的吟游诗人。
    恋爱,擦边黄文,龙傲天,升级打怪……这种小说,恐怕早就堆积成山了吧。
    再加上这个世界本就充满奇幻冒险,说不准水平比原世界的那些作者还高。
    最起码,肯定比初级吟游诗人的林恩高。
    他需要做出改变了。
    林恩深吸一口气,既然人人都追求爽文,导致骑士文学都烂大街了,所以他必须要反其道而知之。
    作为资深网民,林恩不懂文学创作,也不懂骑士文学,但他可太懂怎么吸睛製造热点了。
    好,既然你们都写骑士冒险,写骑士伟光正,写骑士迎娶公主,抱得美人归。
    那这些我通通都不写了。
    你们不是都写骑士的浪漫之旅了?
    那我就来写骑士精神就是个垃圾!
    林恩心里一狠,既然大家都製造出了完整的骑士ip,那就不要怪他来毁ip了。
    我不懂怎么推陈出新,我还不懂怎么噱头吸睛吗?
    古有抽象网友灰太狼大战比奇堡,林黛玉倒拔垂杨柳。
    那他林恩,莫非就比不过他们抽象了吗?
    笔来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《堂吉訶德》这本书本来就是讽刺骑士文学的,是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骑士文化,从而创作的一部讽刺作品。
    经过林恩的一再魔改,反而再次回到了这本名著本来的剧情內容。
    在有参考剧情的帮助下,林恩可谓是下笔如神,短短片刻,就写下了一个完整的开头。
    米莲只看到林恩果断撕毁了原来的骑士小说,然后重开一本,唰唰唰的写了起来。
    这不禁引起了米莲的好奇。
    她下意识的看了过去,主人公是一个老绅士,原本过著无忧无虑的优渥生活,直到某一天,他沉迷上了骑士小说。
    “咦,这好像跟市面上的骑士小说有一点不同啊。”米莲轻咦出声。
    市面上的那些骑士小说,要么是走出山村的少年,要么就是怀才示意的普通人,要么就是被退婚的没落贵族。
    这一个老年乡绅,怎么会成了骑士小说的主角?
    都半截身子入土的傢伙了,还能当骑士去冒险?
    米莲来了兴致,继续往下看去,故事的主人公堂吉訶德原本享受著平静的优渥生活,直到某一天,他沉浸在了骑士小说的旅程中,幻想著自己也能成为骑士,开始一场奇妙的探险。
    於是他散尽家財,拼凑出一副破烂的盔甲,精心打磨头盔,又牵出一匹瘦马,打算开始自己的骑士之旅。
    为了效仿书中的骑士拥有一位公主,他甚至找了一个农村姑娘做了梦中情人,並给她取了一个响亮的名號。
    当然,这一切都是堂吉訶德想像出来的,他甚至都没有见过那位姑娘。
    而待一切都准备就绪后,堂吉訶德也终於开始了他的旅程。
    “咦,这写的真的是骑士小说吗?”
    米莲眨了眨眼,城邦趣闻里的那些骑士小说,她也曾偷偷看过一些。得益於盛行的骑士文化,里面大都是一些失意青年踏上拯救世界,迎娶公主的內容。
    怎么说呢,很老套,但却没有错。
    毕竟骑士精神贯彻每一个普通人的心里,如果你要把骑士设计成反派,那你迎接得可能不是金幣,而是铺天盖地的骑士通缉令。
    久而久之,骑士这个文化符號,也基本就定了形象。
    一个英俊的,勇敢的,无畏的少年。
    但林恩呢?
    他不仅把骑士的主人公设计成了一个老绅士,而且理由也这么荒诞,不是为了拯救世界,而仅仅是嚮往里面的奇妙旅程。
    最关键的是,拼凑的破烂盔甲,瘦马,以及幻想的农村姑娘。
    这还是骑士三件套吗?
    这还是英俊无畏的骑士吗?
    这分明是一个患了噫症的老乞丐。
    当米莲看到林恩隨后又写下,堂吉訶德在酒馆遭受眾人戏謔的场景后,她更是惊讶得捂住了嘴巴。
    一个被人嘲讽的疯子骑士。
    它怎么敢……这只哥布林怎么敢的啊?
    它真不怕那些骑士的疯狂报復吗?
    米莲心臟砰砰跳动,她仿佛看到了一本,即將被所有人抨击的“骑士小说”。
    不。
    准確的说,这不是骑士小说,这是《骂骑士小说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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