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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快穿之和光同尘 第371章

第371章

    对此,林夕心有愧疚,她觉得是自己改变了剧情,所以何小芸替她承担了原本的命运。
    只不过愧疚归愧疚,后悔却是不可能的,人性本就自私,为了摆脱王胜苟,她必须采取行动,哪怕这次的行动害死了一个无辜少女。
    或许是为了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,又或者是真心想做些什么,林夕纠结了很久,最后在王盛军的帮助下,在村小学新办了一个女子培训班,教导她们防狼术,想让她们拥有保护自己的力量,避免重演何小芸的悲剧。
    对此,她是这么说的——
    “我无法砍断每一只摘花的手,就只能想尽办法,让花朵长出刺来。”
    界灵感慨:“林夕总算做了一件像样的事,倒也不愧她女主的身份了。”
    顾今安轻轻吐出一口气,低声道:“为什么一定要让花长刺呢?”
    界灵一时没听清,“什么?”
    顾今安目光幽静的看向远方的天空,那里有一只白色的鸟飞过,它形单影只,却依旧自由展翅。
    他淡淡道:“这和不让花开,本质是一样的。”
    界灵有些懵逼:“这、这怎么会一样呢?”
    “不都是在防守来自外界的威胁吗?”
    顾今安的视线一直在那只白色的鸟身上,他云淡风轻的说着,“我举个例子,不让你穿漂亮的衣服,和让你随身携带锋利的匕首,你选择哪个?”
    界灵:“……”
    对不起,它一个都不想选,锋利的匕首,伤到自己怎么办?
    “后世很多人建议女性学习防狼术,但却没多少人建议男性不要伸手,我们真正要做的,是给加害者施以限制,而不是让受害者失去自由生长的权利。”
    “每朵花都有自己的个性,柔软或坚强,美丽或粗犷,孤傲或灿烂,要求她们长出刺,就像要求每一只鸟都长出锋利的爪子一样,但我们知道,这是不可能的事,有些鸟,有些花,她们生来就是脆弱的。”
    “美丽无罪,难道弱小就有罪了吗?”
    “玫瑰长出了刺,那她就能避免被摘取的命运吗?不,她迎来了剪刀。同理,面对高傲的雄鹰,训鹰师会给它们拴上脚扣,通过熬鹰的方式去其野性,直到它们变得乖顺。”
    “自己努力变强,是一件好事,但不应该是这个社会要求的。”
    顾今安曾经听过这样一句话,叫作一切的悲剧,都是源于当事者的无能。
    不少年轻人将其奉为真理。
    但如果你把这句话剥开,看清里面的本质,就会发现这依旧是一句披着华丽外壳的受害者有罪论,只不过把“自己有罪”,变成了“自己无能”罢了。
    家人得了不治之症死了,是因为你无能吗?也对,如果你是一个强大的医生,说不定你就能治好家人的病了。
    爱人过马路被车撞死了,是因为你无能吗?也对,如果你是一个强大的修士,说不定你就能让时间倒流,让爱人死而复生了。
    但,现实往往是无奈的,话本里的主角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可以爆种,反派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可以黑化,而现实中的普通人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就只能极度愤怒。
    ……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,很多时候,你遭遇的不幸,不是因为你无能,而是因为你真的不幸啊。
    所以,为了减少这种不幸——
    顾今安捏着手里的那根针,若有所思道:“……最好的办法,果然还是应该废掉猎人的那杆枪么?”
    界灵只觉得浑身凉飕飕的,它干笑道:“所以,这就是主人您让王胜苟不举的原因?”
    “当然不是。”
    顾今安面不改色的把针别在自己的袖子上,抬脚往村里的方向走,语气肯定的说道:“我只是单纯的看他不顺眼。”
    仅此而已。
    前世事,前世毕。
    今生你遇到我,合该你命中有此一劫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    第291章 小星星
    最近, 村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。
    湖光大队有名的二流子王胜苟失踪了被人发现昏倒在河边,像猪头一样鼻青脸肿,衣服头发湿答答的黏在一起, 身上全是被蚊虫叮咬后的囊包,整个人看上去狼狈不堪。
    王胜苟的母亲哭天喊地的扑上去,叫醒了自己的儿子, 可王胜苟却跟瘫了一样,关节处使不上力,动一下就疼得哎哟哎哟叫。
    这下,王母开始担心了。
    大队长叫了几个人把王胜苟抬起来, 送去医院, 做了一系列检查,最终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。
    好消息:人没瘫。
    坏消息:不举了。
    王胜苟如丧考妣的离开了医院。
    接下来一段时间,村里到处都是关于他不行了的言论,无论他走到哪里, 都会被人指指点点,异样而隐蔽的目光跟在他身上, 让他如芒在背。
    这样的日子久了,王胜苟整个人都变得阴沉起来,一旦看到有人聚在一起窃窃私语, 他就疑神疑鬼的认为他们是在嘲笑自己,然后用阴森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人家,吓得那些人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。
    都说软的怕硬的, 硬的怕横的,横的怕愣的, 愣的怕不要命的。
    现在王胜苟的状态,就有点像不要命的。
    故而村里人都非常默契的远离了他, 就怕他突然想不开冲上来发疯。
    一时之间,王胜苟竟成了湖光大队的无冕之王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王小虎这愣孩子走路不看路,一不小心撞到了王胜苟。
    说起来,他俩都姓王,属于同一个宗族,按辈分,王小虎还得喊王胜苟一声苟叔呢。
    不过王胜苟向来不讨村里孩子喜欢,他们都被父母命面提耳离王胜苟远点,免得被带坏了。
    林秀就曾多次这样提醒过自己儿子。
    所以看到王胜苟,王小虎的第一反应就是扭头跑。
    “撞了老子就想跑?”
    王胜苟已经憋了好多天的气了,今天终于逮着一个送上门的出气筒,他怎么可能轻而易举的放过。
    于是,王小虎逃跑失败。
    他奋力挣扎着……
    “啊你放开我——!”
    王小虎一个推搡,直接把王胜苟推倒在地,跌了个屁股墩!
    王胜苟坐在地上还有些懵逼,他怎么就倒了呢?王小虎那小牛犊子力气这么大?林秀那娘们都给孩子喂了啥啊?
    他一脸怀疑人生的想爬起来——
    “嗷嗷嗷!腿抽筋了,抽筋了!!!”
    王胜苟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,地里干活的人放下手中的农具,疑惑的抬头望天。
    奇怪,大白天的,谁家的狗在叫?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王胜苟终于发现了,他现在体质非常糟糕,十一二岁的小孩都能上来给他一大嘴巴子,而他……堂堂七尺男儿,竟没有丝毫招架之力,一推就倒。
    简直奇耻大辱!
    “啊啊啊!”
    他悲愤欲绝的大吼一声,拐着他那条抽筋的腿踉踉跄跄的跑了。
    这事很快就传遍了湖光大队。
    “看那小子整天沉着张脸,还以为多厉害呢,原来是个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!”
    “嘿嘿,他不是早就不中用了么?”
    “对,医院里开了诊断书的,哈哈哈哈!”
    一群下工回来的村民聚在一起,眼神猥琐,默契十足的笑了起来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王胜苟从此闭门不出,在没有手机电脑的情况下,成了七十年代的“宅男”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三个月,入秋了。
    这天,村里突然热闹起来,大队长一家叫了拖拉机,急匆匆的往镇上跑,原来是家里的儿媳妇要生了。
    大队长王传友有两儿一女,大儿子王泰民,今年三十岁,老婆周兰为他生育了一子一女,现在怀的是第三胎。
    二儿子王盛军,入伍参军去了,现在还没结婚。
    小女儿王莹莹,十八岁,去年高中毕业,因为没在镇上找到工作,也不想下地干活,就一直闲置在家。
    原剧情里,何小芸出了事,计分员的活儿就空了出来,大队长当机立断,叫自己女儿补上了空缺。
    虽然比不上正儿八经的工作,但也聊胜于无。
    后来,林夕为了讨好大队长一家,常常带王莹莹去镇上,要么看电影,要么逛商场,花销全她包了。
    王莹莹简直爱死自己这位未来的二嫂了,长得好,性格好,出手还大方。
    嗯,重点,出手大方。
    界灵:“我也喜欢大方的,嘿嘿。”
    不过,说起王莹莹,顾今安还想起了一件事,一件与他有关的事——
    王莹莹垂涎他的美色。
    顾今安作为下乡男知青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,几乎是刚来,就被王莹莹看上了,不过人家好歹是大队长的女儿,一边觊觎,一边矜持,从来没主动和顾今安搭过话,只是每当顾今安出现在她视野里的时候,她总会瞬间调整自己的形象,收腹提臀、昂首挺胸、轻声细语,双手合并置于身前,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,努力展现自己最完美的样子,希望能让顾今安刮目相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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